低收入家庭參加本會服務收費減免措施

目的

  • 支援經濟困難家庭參加本會服務

對象

  • 領取綜合保障援助的家庭
  • 領取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「中、小學生資助計劃」(書簿津貼)的家庭
  • 領取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「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」的家庭
  • 低收入家庭(家庭總收入在政府家庭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75%或以下)
  • 其他非經濟因素而有特別福利及社會需要家庭

資助範圍

  • 豁免一年會員收費
  • 會員期內減免部分活動收費
  • 備註:每位合資格的申請人士,可於每月前來中心,以優惠價報名參加小組/活動/課程各一個。
  • 請注意,以下情況,不能安排優惠名額的:

個別項目不設優惠價

  • 小組/活動/課程的優惠限額已被其他會員使用了;
  • 申請人的每月優惠限額已滿
  • 在這情況下,請以全費支付。

申請資格

  • 以家庭為審核對象

申請人必須提供

  • 由社會福利署發出有效「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醫療費用豁免證明書」或
  • 由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發出本年度「中、小學生資助計劃」的「資格評估結果通知書」或「資格證明書」或
  • 由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發出本年度「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」的「申請結果通知書」或
  • 家庭住戶人口及入息證明,例如:家庭住戶人口證明、銀行存摺、糧單或宣誓證明等或
  • 個案社工推薦證明,再經中心主任審批。

申請程序

  • 申請人攜同有關證明文件親臨中心辦理免費入會手續;
  • 向中心職員查詢有關減免活動的數量、名額、費用及各項條款後報名;
  • 減免措施有效期與會員有效期相同,減免資格於續會時按上述程序重新審批;
  • 中心保留減免措施的最終決定權。

查詢

  • 如有任何疑問,請向中心職員查詢。